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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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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城市间交通费票据行程不完整、不连贯的,报销时需提供纸质说明。出差期间未产生住宿费用的,报销时需提供说明或相关证明;

2.因公出国(境)应尽可能选择国内航空公司购买公务机票出行。境内结算款项,应提供公务卡支付的结算截图或小票(热敏材质的小票需提供复印件)。境外结算款项,如银行转账结算单上能显示人民币结算金额的,按结算金额报销;若无,按付款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(需提供相关的人民币汇率表);

3.因公出国(境)费在【因公出国(境)差旅费】网报模板填报。若只有机票退票费,在【日常费用报销】网报模板的“退票费”栏填报;

4.各种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、日期、数量、金额等,并提供支付日的汇率表;

5.柔性引进人才按合同报销的往返国际旅费在差旅费列支,需经人事处审批。